财政局

财政局

机构简介

    北塔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科级行政机构。办公地点: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96号北塔区政府大楼205办公室,邮编:422000,电话:0739—5081008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    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财政税收方针、政策和财政预算、决算、财务、会计方面的法规、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,指导全区财政工作。
    (二)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;编制全区财政收支预算;编制区本级财政总决算;受区政府委托,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。
    (三)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入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非税收入、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;管理财政票据;审核报批收费项目,参与制定、调整收费标准。
    (四)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,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,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。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。
    (五)管理财政行政事业财务支出;执行政府采购政策,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工作;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,结合我区实际,制订具体实施办法。执行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。
    (六)管理国有资产,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、产权界定和登记,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、分析、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。
    (七)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;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和工资预算审查;执行《企业财务通则》;负责财政支农、农业财务管理;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;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    (八)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规章、制度和管理办法,执行国债发行计划,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;承担世界银行、亚洲开发银行、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职能。
    (九)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,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;监督执行政府预算、行政和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制度;推行集中会计核算工作;监督财税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执行情况;检查违反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;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设。
    (十)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;组织财政人员培训;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。
    (十一)负责各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    (十二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